他猛地站了起来,看向中央的主画舫,之前是咏雪,现在是边塞诗。
看来诗会的主题已经变了。
“老七啊老七,你连一粒粮食都不肯给拒北城,逼着老三他们在冰天雪地里等死!如今,你竟然还有脸拿边关将士的血,来做题装裱你自己!”
“拿将士的尸骨来歌颂你的慷慨和功德,这天下,怎么会有你这等厚颜无耻的畜生!”
冷傲抱着刀站在一旁,看着赵辰那冷酷的神情,忍不住打了个寒颤。
他知道,这位腹黑的主子,这次是真的动怒了!
“福全!”
赵辰大步走到书案前,“笔墨伺候!”
李福全赶紧上前,将上好的徽墨研磨得浓黑透亮。
“林婉儿花了三十万两让我给赵昂写诗,那我就送给他一首千古名篇!”
赵辰提笔,笔锋蘸满浓墨,在洁白的宣纸上奋笔疾书。
笔走龙蛇,被誉为千古第一边塞诗的《燕歌行》跃然纸上。
当然赵辰不是全抄高适的《燕歌行》而是做出了一些修改。
让这首诗更加符合大景的背景,更加符合现在的情况。
他一边写,一边低声念,每一个字都仿佛带着刀光剑影。
冷傲在一旁听得头皮发麻,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学造诣。
可这首诗直白铿锵,无需细品便已热血翻涌。
他几乎能预见,此诗一旦传扬出去,将会掀起何等的惊涛骇浪。
他不由看了专注写诗的赵辰一眼。
心道,这是真的不嫌事大,但又感觉好刺激。
冷傲之所以当杀手,就是想要追求刀口舔血的刺激,原本以为屈身给赵辰当护卫,无法再过上杀手那样的刺激日子了。
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。
或许跟着赵辰,将是一条比当杀手还要刺激的路。
写!
尽管写!
有我冷傲在,保你无恙。
冷傲已经开始脑补,赵昂恼羞成怒,派兵围杀,他带着赵辰逃亡天涯的场景。
你是风儿,我是沙,缠缠绵绵到天涯。
嗯?味有些不对。
应该是你是诗仙,我是杀,刀光血影到天涯。
这次味对了。
很快,一首诗写完,赵辰将毛笔狠狠掷在笔洗中,抓起青莲居士的印章,重重地盖在落款处。
洋洋洒洒一篇惊世长诗,墨迹未干,杀气已冲天而起!
“福全!”
赵辰将宣纸卷起,塞进一个精致的锦盒里,递给李福全。
“将这锦盒给李彦章,让他送到画舫上去,然后让他连夜出城,有多远跑多远。”
李福全双手接过锦盒,急冲冲下楼。
不多时李彦章便抱着锦盒,乘船前往主画舫。
到了画舫跳板处,东宫侍卫拦住了他。
李彦章急忙高举手中的锦盒,大声喊道:“草民南山书坊掌柜,奉青莲居士之命,特送来居士为太子殿下量身定做的压轴大作!”
说罢,他将锦盒郑重其事地塞进侍卫怀里,还不等侍卫盘问,李彦章便回了小船,催促船家赶紧划回岸边。
到了岸上,李延章趁着夜色狂奔而去,连夜逃出了金陵城。
福全将事情说得严重,让他不敢有丝毫耽搁,虽然不知道诗词的内容。
但李彦章知道,那锦盒中装着的必定是能引爆整个金陵城的千古诗篇!_l